
(觀傳媒雲林新聞)【記者簡勇鵬/雲林報導】立法委員丁學忠、張嘉郡等推動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修正案的「艱苦人條款」,日前修法通過讓全國中低收入戶家庭得比照低收入戶,免費使用公立火化場及納骨設施(塔);也讓雲林長期關懷協助弱勢殯葬的夜市慈愛會肯定,特在今(15)日上午前往縣議會向幕後推手行禮鞠躬致謝。

立委張嘉郡在11年前擔任第八屆立法委員時,即首次提出修法,之後由現任雲林縣長張麗善時任第九屆立委期間接續推動,在2017年成功增訂修法,將低收入戶納入殯葬補助範圍,奠定「艱苦人條款」的雛形;在去年張嘉郡重回立法院後,再度提案推動擴大適用對象,獲立委丁學中、許宇甄等聯署推動,將中低收入戶一併納入,歷經一年努力、多次協商與溝通,終於在日前完成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修正案的「艱苦人條款」修法通過。
雲林夜市慈愛會是由一群愛心不落人後的夜市人在99年9月間創會,所施行公益主要是捐款協助弱勢家庭殯葬而得早日入土為安,其第一件個案關懷是在99年7月12日完成,至今行善15年來已完成5712件;因此立委張嘉郡、丁學忠等推動「艱苦人條款」的修法,可說是從夜市的一份善念出發,到立法院的三讀通過,也是一場從地方推動,到全國共享的制度改革。

一般殯葬火化與納骨費用平均約需4萬元,對許多僅能勉強維生的家庭來說,這筆費用常是壓垮的最後一根稻草;因此「艱苦人條款」的修法,就是為了弱勢家庭在最脆弱的時候,給予即時支撐;而日前修法通過,將原僅限「低收入戶」得以免費使用公立火化場與納骨設施(塔),現擴及至「中低收入戶」,受惠人數一舉增加26萬人,達52.7萬人。
立委丁學忠指出,早在民國101年,擔任虎尾鎮民代表會主席時,慈愛會陳鴻榮理事長便前來陳情,盼望地方能伸出援手,協助低收入戶處理身後事務。當時他深受感動,隨即在代表會提案,通過讓虎尾鎮的低收入戶可免除殯葬設施使用費;而今修法通過的「艱苦人條款」,是一條福至弱勢的法條,目的雖簡單,意義卻深遠,讓每個人都能有尊嚴地送別至親,不再為火化、納骨等費用感到沉重壓力。

立委張嘉郡表示,這項修法是一個人的發念,幫助了無數個家庭,也感謝所有支持修法的立委同仁,同時特別向默默行善、出錢出力的7000位夜市攤商致敬,尤其雲林夜市慈愛會理事長陳鴻榮,長年協助辦理無依長者與清寒家庭後事,深刻體會「喪事辦不起」的社會現實,因此發起修法倡議,並促成修法,讓這份善念成為全國性的照顧政策。
縣長張麗善指出,雲林縣政府在四年前率先試辦擴大補助中低收入戶,累積了豐富的實務經驗,也證明這項政策具備財務可行性與社會支持度;而今看到這項政策從雲林的經驗走向全國制度,她感到格外欣慰,這項制度對艱苦人最實質的照顧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