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電子信箱 【News586/記者謝榮浤報導】 臺中市一名男子駕駛途中突遇車輛爆胎,雖已將車輛停靠路肩等待拖吊救援,卻未依規避險,仍坐在車內等待,行為相當危險,警方發現後即時勸導,避免潛在風險發生。 警方指出,該起事件發生於日前中午約13時許,28歲溫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台74線快速道路北上1公里處時,因左後輪爆胎,緊急停靠於路肩等候拖吊車。但其未尋找安全處所避險,而是直接留在車內等待救援。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烏日派出所巡佐王瑞波與警員游智翔巡邏經過該路段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停於路肩,且未見駕駛人蹤影,疑似拋錨,遂立即於拋錨車後方設置巡邏車並開啟警示燈,提醒後方車輛減速改道,以防止追撞事故。 員警上前檢視時,駕駛方才自車內下車,表示自南投縣前往台中沙鹿區,途中發現車輛異常震動,靠邊檢查後發現爆胎,已通知道路救援。惟該男子僅在車後約10公尺處設置三角故障警示牌,便逕自在車內等待,未移動至護欄外安全區域。 員警當場向其宣導正確的道路避險措施,指出在快速道路上車輛故障時,應將三角警示牌設置於距離車輛至少50至100公尺處,駕駛人則應立即離開車輛,前往路肩外或護欄外等候救援,以防二次事故發生。溫男對警方即時協助與詳細指導表示感激。 烏日分局分局長劉雲鵬強調,行車途中如遇爆胎或拋錨情形,駕駛人應保持冷靜,穩住方向盤並鬆開油門,自然減速滑行至安全處所,切勿急踩煞車或急轉方向。車輛停妥後,應開啟警示燈並妥善設置故障標誌,駕駛及乘客更應儘速前往安全地點等待救援,以確保生命安全與交通秩序。 資料來源:https://news.586.com.tw/2025/05/591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