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社群平台上掀起「房仲廣告之亂」討論潮,不少消費者發現,房仲業者在社群平台上刊登廣告,該物件售出後卻仍未下架,形成資訊錯誤甚至誤導,引發檢舉,房仲們緊急應對,紛紛張貼「免責聲明」,聲明既有廣告全面失效,以降低法律風險。
近期有網友在Threads上指出,已有房仲業者因「已售出物件未下架」而遭裁罰,據了解,日前新北地政局接獲民眾檢舉,有房仲已成交的物件貼文,沒有刪除,涉嫌「廣告不實」,一則就會被開罰6萬元,引發房仲抱怨連連,紛紛表示:刪文刪到心累,引發兩極反應——有消費者認為早就該檢討了!
根據《公平交易法》第21條,事業經營者不得對商品或服務作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若刊登的房屋廣告標示「在售」,實際上卻早已售出,即可能構成違規。統計顯示,2023年共查處13件不動產廣告不實案件,2024年截至目前則已累計7件,顯示該問題仍持續發生。
面對爭議,多家房仲已主動在社群或自家官網上張貼「廣告全面失效」聲明,標榜廣告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以現場為準。然而,法律專家指出,這類免責聲明未必具有法律效力。若廣告內容已對消費者造成誤導,仍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僅以「免責聲明」或「僅供參考」作為防線,無法自動免除法律責任。
事件的延燒,除了引發大量討論外,有使用者更自製「自動刪除 Facebook 社團貼文外掛」,協助下架相關貼文內容,並表示:慢慢刪總會刪完的。
法律專家提醒,消費者若因誤信廣告內容而受損,除可向公平會檢舉外,也可依《公平交易法》第30條向業者請求損害賠償,情節重大者甚至可主張三倍賠償。建議民眾妥善保存廣告截圖、對話紀錄與交易憑證,以利日後維權。
「房仲廣告之亂」反映的不僅是個案爭議,更是市場資訊的正確性。隨著社群輿論的關注,未來房仲業者勢必要加強內部資訊管理,而消費者也應學會辨識與求證。唯有雙向努力,才能建立一個更透明、可信與負責的房地產交易環境。